践行《生态环境法典》:宇通锂电观光车的零碳解决方案

2026-03-24

日前,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(以下简称《法典》)。作为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“法典”命名的法律,其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正式迈入“法典化”时代。《法典》共 5 编、1242 条,系统整合了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,为各行业绿色转型确立了法律基准。

图片

图片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网截图

宇通锂电观光车凭借零排放、高能效、低噪音及严苛合规标准,在技术路径与运营场景上与《法典》核心精神深度契合,为旅游交通行业提供了可落地的绿色实践范例。

对标“污染防治编”  筑牢技术防线源头防污

《法典》“污染防治编”针对大气、水、土壤等重点领域,要求减少污染物排放,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,明确规定了排污者的污染防治责任和义务,为打赢蓝天、碧水、净土保卫战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。

宇通锂电观光车以磷酸铁锂电芯替代传统燃油动力,实现运营过程零尾气排放,从源头消除对空气质量的影响,直接响应大气污染防治要求。针对水体与土壤保护,车辆动力电池系统经过超 150 项测试验证,50 余项标准高于国标,电池包防护等级达 IP67。即便在 1 米深水中浸泡 24 小时,箱内亦不进水、不起火、不爆炸。该特性不仅确保雨季正常运营,更彻底杜绝了电池漏液污染水土的风险,筑牢污染防治的技术防线。

图片

图|电池火烧试验

图片

图|电池浸水试验

对标“绿色低碳发展编”  能效提升与体系构建

《法典》“绿色低碳发展编”是本次立法的核心创新篇章,要求节约资源、提高能效、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,首次将“双碳”目标写入法律,明确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方向和路径。

宇通锂电观光车传承客车核心三电技术,通过电池、电机、电控的精准匹配,确保复杂路况下的动力稳定性。全系标配直流快充,显著提升出勤效率。数据显示,其百公里能耗仅为同级燃油车的 20%,从能源消耗端大幅降低碳足迹。截至目前,宇通锂电观光车累计行驶约7000余万公里,大约减少了22091吨二氧化碳排放。 其中,宇通锂电观光车已在全国超 260 个 4A/5A 级景区稳定运营,以规模化应用助力景区构建低碳交通体系,落实全面绿色转型要求。

践行《生态环境法典》:宇通锂电观光车的零碳解决方案

践行《生态环境法典》:宇通锂电观光车的零碳解决方案

图|宇通观光车三电系统

图片

图|在连云港连岛景区运营的宇通观光车

图片

图|在皇城相府景区运营的宇通观光车

对标“生态保护编”  降低干扰与维护生物多样性

《法典》“生态保护编”强调维护生态系统多样性,保护自然保护地等生态敏感区域,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提出生态保护要求,为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提供了法律支撑。

噪音是干扰野生动物及破坏生态宁静的重要因素。宇通锂电观光车采用电机驱动,运行噪音显著低于燃油车。在广州长隆野生动物世界等生态敏感区,定制化车辆实现了“行车观兽不扰兽”,降低了对动物栖息的人为干扰;在校园场景下,则有效避免了噪音对教学秩序的破坏。这种低噪特性,使车辆在满足交通需求的同时,最大限度维护了区域生态宁静,符合生态保护的法律导向。

图片

图|在广州长隆野生动物世界运营的宇通观光车

图片

图|在云南普洱太阳河景区运营的宇通观光车

对标“法律责任编”  主动合规与标准先行

《法典》“法律责任与附则”明确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和责任追究机制,为法律的有效实施提供了刚性保障,体现了用最严格制度、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立法精神。

面对严格的法律问责机制,宇通观光车坚持“主动合规,标准先行”。针对 60V 以上电压系统,严格执行《GB18384-2020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》,以“车规级设计标准”安全理念生产观光车。这种在法律要求之上提出更高标准的技术追求,不仅规避了潜在的法律风险,更为用户提供了合法、安全、可靠的运营保障,体现了企业对法律刚性的尊重与敬畏。

图片

图片

宇通锂电观光车不仅是交通工具,更是全面契合《法典》要求、助力行业绿色转型的系统解决方案。未来,宇通观光车将继续以扎实的技术实力推动生态环境《法典》精神落地,以零碳出行助力美丽中国建设。